百威雪津(南昌)啤酒有限公司年产40万千升啤酒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03
项目名称 | 百威雪津(南昌)啤酒有限公司年产40万千升啤酒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百威雪津(南昌)啤酒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8月29日,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金沙大道1188号,法定代表人为王仁荣,注册资金3500万美元,是一家中外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啤酒(熟啤酒、生啤酒、特种啤酒)、啤酒副产品(酒精、酵母)及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需经法定许可后方可生产)、研究和发展新产品。企业现有员工300人。公司下设TS部、PIM部、人事部、物流部、ES部、包装部、酿造部、QA部等部门。 该企业目前生产能力为年产40万千升啤酒。 |
项目组长 | 张巍 |
技术负责人 | 廖日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波 |
报告审核人 | 赵华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张巍、张青云、邓志鹏 |
现场勘查时间 | 2019年11月5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2月25日 |
评价报告相关文本内容 | 1)百威雪津(南昌)啤酒有限公司使用的主要物料有大米、麦芽、淀粉、酒花等。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液氨、二氧化碳、盐酸、硫酸、柴油、氢氧化钠、天然气和沼气(甲烷)。 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该项目涉及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盐酸、硫酸。 该项目涉及的高毒物品有液氨。 该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液氨、天然气和沼气(甲烷)。 该项目使用的液氨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坍塌、冻伤、淹溺、粉尘爆炸、其他爆炸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高、低温、噪声、粉尘、毒害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该项目的危险有害程度在可控范围内。企业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容器爆炸。企业应加强对冷冻站液氨储罐、二氧化碳储罐以及锅炉房的安全管理,使其风险程度降到最低。 2)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方法评价,该项目作业场所均为可能危险和稍有危险,需要加以注意和可以接受。 3)企业厂址、总体布局及周边环境的安全评价结果为:该项目厂址选择符合园区规划要求,厂区总体布局合理,厂内各主要建、构筑物之间间距均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主要建、构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满足外部防护的要求。 4)企业作业场所、设施及工艺安全、物料的安全评价结果为:该项目作业场所、设施及工艺安全、物料安全等安全防护设施及措施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未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 5)有害因素安全评价结果为:有害因素控制措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的相关规范要求。 6)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结果为:该项目冷冻站的危险度为中度危险。厂区外部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二类防护目标、三类防护目标均在外部防护距离外,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社会风险属可接受范畴。 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评价结果为:该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液氨、天然气和沼气(甲烷),液氨的使用和储存基本符合《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和《江西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保障十六条规定》的要求,天然气和沼气的使用符合《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 8)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救援安全评价结果为: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的规定,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了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企业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要求编制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并在南昌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9)企业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第六章所提出安全评价改进建议,落实有关隐患整改,制定规划,不断完善安全装置,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综上所述,百威雪津(南昌)啤酒有限公司年产40万千升啤酒项目自生产运行以来,运行情况基本正常,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从风险管理角度,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